LED交通信號燈應該排查哪些方面中安來給你們介紹一下吧。
一是LED交通信號燈具不規(guī)范。采用復合燈,交通燈排列順序不合理,紅燈、黃燈、綠燈上下或左右位置不當。倒計時數(shù)字顏色與交通燈顏色不一致。交通燈亮度不足、色度不標準。
二是LED交通信號燈位置、高度、角度不當。交通燈安裝位置距離路口進口停車線過遠或不易于觀察,較大路口桿件選用不合理,安裝位置超過標準高度或者被遮擋。
三是相位及配時不合理。在一些交通流量較小、不需設(shè)置多相位分離交通流路口安裝了方向指示信號燈,黃燈持續(xù)時間少于3秒,人行橫道信號燈配時短,行人過街時間不足。
四是交通信號燈與標志標線不協(xié)調(diào)。交通信號燈指示信息與標志標線指示信息不一致,甚至相互矛盾。
五是未按條件設(shè)置交通信號燈。交叉路口交通流量大、沖突點多,但未安裝信號燈;交通流量大且有條件的路口未設(shè)置輔助燈;燈控路口施劃人行橫道線,但未設(shè)置人行橫道信號燈;未按條件設(shè)置行人二次過街信號燈。
六是信號燈故障。信號燈不能正常顯示,導致信號燈不亮、長時間顯示單一顏色。
七是配套交通標志標線缺失。LED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、路段應當設(shè)置標志、施劃標線的,沒有、缺少設(shè)置或施劃。
以上就是中安給你們介紹的LED交通信號燈應該排查哪些方面的信息了,你們都了解了嗎?